手机版
首页 > 实时讯息 >

电动自行车注销及“以旧换新”指南来了 交警部门授权5家企业可办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9 11:27:00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饶俊华)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给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授权5家报废回收企业办理电动自行车注销业务。

  “近期,有市民反映不知道电动自行车如何办理注销手续,以及‘以旧换新’可以在哪里办理等问题。”6月1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非机动车管理科科长赛买尔江介绍,电动自行车注销业务流程很简单,首先是准备材料,车主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单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加盖公章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准备电动自行车以及号牌,前往报废回收企业。目前,交警部门授权以下5家公司:新疆江河盛达矿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皖新盛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疆州行远大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新疆金业城市矿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瑞宇天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均可办理注销业务。

  办理注销业务时,需要提交电动自行车及准备好的材料一并交付给报废回收企业工作人员。经查验无误后,工作人员将办理注销手续,并出具《电动自行车注销证明》。

  办理 “以旧换新”注销业务流程有所不同:市民在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后,应将旧车交付给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商家。商家承担起旧车收集与流转的责任,需及时将所收集的旧电动自行车统一移交至报废回收企业。报废回收企业收到旧车后,依据相关规定和流程,为这些旧电动自行车办理车辆注销业务。

  赛买尔江说,需要提醒的是,市民务必选择上述正规的报废回收企业和有资质的“以旧换新”商家,避免因选择不当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若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随时拨打交管部门咨询电话,获取专业的指导与帮助,咨询电话:0991-5312123。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