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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终止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灾后清淤,这些路段请勿驶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30 10:14:00    
6月29日,据“榕江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贵州省榕江县终止防汛Ⅰ级应急响应。全文内容如下:

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终止2025年第6防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车民街道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6月28日强降雨天气过程已结束,经调度,全县江河湖库汛情平稳。根据《榕江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6月29日10时00分终止防汛I级应急响应,转入常态化防汛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做好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认真抓好汛期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211”“四早”“四个紧急撤离”等防汛工作机制,全力确保防汛工作落实。


榕江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6月29日


榕江发布”微信公众号截图

榕江灾后清淤

这些路段请勿驶入


目前,榕江县灾后清淤清障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6月29日凌晨,“榕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从6月29日起至清淤清障工作结束,请平永、八开、从江方向的一切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抢险救灾核心区域。全文如下:

关于榕江县城灾后清淤清障工作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6月28日,我县再次遭遇严重的洪涝灾害。目前,灾后清淤清障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为保障清淤清障工作安全高效开展,特作如下通告:

一、目前我县清淤工作现场各类大型机械、车辆往来频繁,道路情况较为复杂,根据抗洪抢险和灾后重建工作需要,从6月29日起至清淤清障工作结束,请平永、八开、从江方向的一切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抢险救灾核心区域,以便为清淤作业车辆让出道路空间,降低道路拥堵风险,减少交通安全隐患,让清淤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和尽早结束。

二、所有停在县城主次道路的车辆一律驶离,不得影响清淤清障作业,对不听劝阻和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扰乱社会秩序的,一律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灾后重建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支持与配合,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榕江县公安局

2025年6月29日


榕江发布”微信公众号截图
愿榕江县平安

来源:榕江发布

编辑:冼慧莹

校对:曾艳

责编:唐秋艳

值班编审:李斯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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