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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长安司法 | 共建绿色秦岭,共享生态文明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2 19:06:00    

为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近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沣峪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非法狩猎一案,并联合长安区司法局、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市秦岭保护局、长安区法院、长安区秦保局等多家单位开展“零距离”观摩案件审理。

【庭审+宣传】

据了解,该案被告人屈某、蒋某、屈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弹弓”“头灯”等禁猎工具,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斑鸠、雉鸡等,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公诉机关提起刑事诉讼,指出被告人屈某、蒋某、屈某的行为触犯刑法第341条第2款,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后,多部门联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彩页、宣传册以及宣传小礼品种类繁多,吸引着来往群众频频驻足。各部门工作人员热情满满,向过往群众发放环境资源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同时赠送抽纸、无纺袋等实用宣传品100余份,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宝贵财富,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法治宣传任重道远。今后,长安区司法局会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普法实效,凝聚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自觉抵制非法狩猎行为,摒弃“猎捕野味”陋习,共同维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守护自然生态平衡。


编辑:侯宜均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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