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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哪里认证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21:32:29    

医疗纠纷的认证通常由以下机构负责:

医学会

首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

疑难、复杂或有重大影响的鉴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办理。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法院指定的鉴定中心

在某些情况下,医疗纠纷可以通过法院指定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建议

首次鉴定:建议首先向市级或县(市)级地方医学会申请首次鉴定。

再次鉴定:如果对首次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省级地方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

复杂或重大争议:对于疑难、复杂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可以考虑向中华医学会申请鉴定。

选择鉴定机构时,应确保其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权威性,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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